长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展_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公告(第5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第5号)

肺炎感染的公告为促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准确地管理疫情防控期间的人员流动,保障人民出行的安全和便利,确保企业有序恢复生产和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部署要求和技术标准,制定并完成了宁夏防疫卫生信息编码系统建设经自治区处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编码是根据城乡居民在疫情期间的个人健康、出行等数据,由居民个人通过手机实名在“我的宁夏”政府应用程序中注册的自行申报并自动生成的个人二维码。二维码作为城乡居民出行的电子凭证,在全地区使用,逐步实现省际共享和相互认可。

2、宁夏防疫卫生信息代码分为四种类型:红色、黄色、灰色和绿色持有“绿色代码”的城乡居民可在正常温度测量后正常出行;持有“灰码”的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转换为“绿码”后方可出行;持有“黄色代码”和“红色代码”的人员必须按照防疫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并在换成“绿色代码”后才能正常出行城乡居民应如实填写健康信息。如发现虚假报道,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宁夏防疫和卫生信息代码由各市县(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构牵头组织推广使用,宁夏行政区域内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配合,规范实施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编码与以前实施的宁夏健康通行证并行使用,同时有效老年人、未成年人或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网络平台获得防疫卫生信息代码的,可按照《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激活卫生出入证的通知》(伊宁治办发[2020年第63号)规定,申领宁夏卫生出入证4、宁夏防疫卫生信息代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皇冠肺炎疫情解除后自行停止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治肺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新型冠状病毒

2年3月4日020

长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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