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公务员补助_疫情防控期间失业的参保人员可领取失业补助金

在防疫期间,因个人原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失去工作的被保险人,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95%执行最近,省人民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一份通知,解释了在防疫和控制期间与失业福利有关的问题。

失业救济金将从2020年2月起发放,直至本月底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控制指挥部发布疫情终止令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失业救济金即自2020年1月25日起至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终止疫情命令之日止,累计缴纳失业保险金一年以上且因个人原因终止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合同终止后30天内,本人应向被保险人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失业补助金不得转移到其他地方领取。失业保险和失业救济金不得同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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