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严禁聚会_自贡八条措施规范疫情期间行政执法:严禁执法越位 杜绝随意入户执法

四川新闻网自贡2月28日电(记者许)为推进依法防控疫情,防止发生简单执法、过度执法和不文明执法行为,2月28日,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疫情期间行政执法的通知》通知提出了自贡市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的八项措施。

通知的内容如下:

1。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查处危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行为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委员会和市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用清单、指南等方法,对与防疫控制有关的违法行为的种类、义务和执法依据规定进行梳理和澄清,以指导本制度执法依据的适用。

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疫情防控主要涉及卫生、市场监管、城乡建设、社会保障、自然资源、文化旅游、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加强举报方式的宣传,完善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在不违反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建立疫情防控期案件快速调查机制,通过简化流程、缩短时限和开展信息处理,进一步提高案件处理效率。要以执法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影响疫情防控的各种违法行为,努力形成震慑效果

3、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大制度”为出发点,以行政执法术语标准、流程标准和文件标准为依据,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严禁执法越位,坚决杜绝执法的随意进入,绝不允许粗暴干涉家庭内部的正常生活,避免简单化和“一刀切”的执法行为,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权益,如国家权、辩护权、听证权和救济权,确保执法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考验。

4、确保公开透明执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相关信息,特别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执法过程中,要积极告知当事人执法的理由、执法的依据、权利和义务等。特别是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罚没财物处置以及执法办案场所的现场执法活动,应当制作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监督。

5、灵活执法方式的运用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解释法律与推理相结合,说服人坚持准确、审慎、包容的执法方式,严格禁止公开展示、侮辱等侵犯公民人身权益的行为,并谨慎使用强制措施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间的舆情,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灵活运用说服教育、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提醒和警告等灵活的执法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干扰,软硬兼施,增强执法效果。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不仅要把严格执法作为预防疫情爆发和蔓延的有效手段,还要通过管理和执法为重返工作岗位提供服务和保障,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6、建立健全救助机制执法单位开展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执法活动,需要其他单位协助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协助,不得推诿执法单位应当及时共享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执法信息,发现其他执法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立即移交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指导和协调,积极支持执法单位开展执法工作

7,有效提供执法保护市执法部门应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执法人员水平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制止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行为等行为执法单位应当在保证必要执法装备的基础上,加强防疫装备,落实防护措施,增强执法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

8、大力加强法治宣传对于执法中的典型案例,要按照“谁执法,谁普及”的要求,通过“案例解释法律”等方式及时进行宣传。要充分依靠基层力量,加强对乡镇(街道)和社区防疫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确保基层防控工作合法、合规、规范、有序,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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