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面前我们承诺_我是康乐人,我承诺:疫情面前 遵规守法!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原标题:我是一个娱乐性的人,我承诺在面对疫情时遵守法律。无风不起浪,无风不起浪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中的肺炎疫情正在影响着我们市民和朋友的心。无论是打手机、发短信、微信聊天还是与朋友分享,防疫和控制几乎总是被提及。然而,很少有其他人因为个人或非法利益,在互联网上捏造、传播和散布谣言,误导公众,引起公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

为了维护网络信息传播秩序,营造和谐清晰的网络空间,打赢这场反疫情战争,我们在此提醒广大网民,要自觉远离网络谣言,珍惜自己的话语权和转发权,不断提高识别和识别谣言的能力,培育“网络道德”,坚决切断网络谣言传播链条。对于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公共秩序的虚假信息、有害信息和非法信息,要积极举报和曝光,消除谣言的温床,营造绿色健康的互联网生态环境。

相关规定

1。《刑法修正案(九)》第

条第32款规定,在《刑法》第291-1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报,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而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网络谣言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

传播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199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爆炸、有毒、放射性、腐蚀性或者传染性病原体等危险物品,扰乱公共秩序的;(三)威胁放火、爆炸或者投掷危险物品扰乱公共秩序的“

3。网络谣言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

传播谣言侵犯公民个人名誉或者侵犯法人商誉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微信传播流行谣言

还是被永久禁止!

1年1月25日,微信安全中心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谣言专项治理的公告》

疫情面前我们承诺

公告称,新型冠状病毒正在全国蔓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与此同时,各种“网上”和“听说”的谣言和信息也不断刺激着每个人的恐慌

网络谣言制造虚假事实,恶意传播虚假内容,不仅损害用户的正常使用体验,而且传播恶意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已经是违法行为。

因此,微信引入了一个专业的第三方辟谣组织来辟谣。此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腾讯微信软件许可与服务协议、微信个人账户使用规范等相关协议规范,将删除非法信息内容,并根据违规程度对非法账户进行逐级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或永久禁止账号或账户功能

主张

1。尽量呆在家里,少走动。尽量减少节日期间外出。不要去亲戚朋友家,出去参加聚会和其他聚会活动,以尽量减少流行病传播的风险。

2、同样亲互联网拜年,倡导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迎接春节,一个安全祥和的“互联网中国节”

3、戴口罩,勤洗手,科学防护非常重要,外出时请戴口罩,不要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用纸巾捂住口鼻。保持住宅通风良好,经常洗手,注意卫生。

4。快速医疗和早期治疗。如出现疲劳、发热、干咳等症状,请主动通知村(社区)或医务人员,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

5。辨别真假应该是理性的。有关疫情的信息,请优先考虑权威媒体的官方报道。不要相信和传播谣言,不要相信谣言,不要传播谣言,从我开始

6、没有恐慌,没有焦虑,不仅热情关注,而且冷静看待,所有网民都参与到疫情防控中来不要人为地制造焦虑和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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