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教育局关于规范2020年春末中小学、幼儿园网络教育教学的通知
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2年11月11日,湖南省教育局决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春末开学时间不得早于3月2日。为了更好地安排在校期间延迟的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合理地规划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学生的学习任务,现对网上教育教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利用互联网开展网上教学。
2。三年级、三年级、二年级和二年级毕业的学生可以在不影响防疫工作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科学有效的网络教学。学校应制定好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任务,保证教学效果。其他年级和其他学科不允许在网上教授新课程,主要是为了自主学习。当学生遇到问题时,他们可以利用网络咨询老师。教师可以利用网络来指导学生学习,这样他们就可以呆在家里而不会缺课。
3。学校应引导家长和学生共同制定学习计划,科学安排学习时间,注意保持学生的学习热情,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家长应该理性对待各种校外机构组织的各种网络教学。
4。学校应丰富网络教育的内容,注重丰富教学资源,让学生自主学习。可以对学生进行以身心健康为核心的生命教育、健康教育和科学知识教育。学生可以被引导以各种方式独立阅读、锻炼、工作和探索。
5。学校提供的在线教学服务必须对学生免费。严禁以网络教学的名义捆绑其他商品和服务。
株洲市教育局
2年2月11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