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鳖乌龟等不入禁食名录_甲鱼是否被禁食?农业农村部:中华鳖、乌龟等按水生动物管理

中新社北京三月五日电(记者陈苏)记者5日从中国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获悉,针对近期社会上关于海龟能否食用的讨论,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发布了《关于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通知》,建议按照水生动物管理中国海龟和海龟。

为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最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废止滥用野生动物饮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建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

但上述决定没有确定禁食野生动物的具体名单。最近,深圳特区发布的《深圳市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征求意见稿)》将人工饲养的海龟、海龟和其他野生动物列入禁食野生动物名单,引发了社会和行业争议。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4日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建议协调有关名录之间的关系,明确水生野生动物的范围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批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水生动物物种名录和人工培育的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应当严格按照本决定的要求进行管理。严格禁止《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的狩猎、交易、运输和消费。

对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物种和农业和农村部公布的新水生物种,应严格按照《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列入上述水生动物名录的中华鳖、乌龟等两栖爬行动物,按照水生动物管理。这意味着海龟不会在快速名单上。

通知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非法水生野生动物市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贩运水生野生动物。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非法狩猎、交易、运输和消费水生野生动物的,按照决定的要求,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加重处罚要严格控制水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审批,确保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殖等活动依法依规进行(结束)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