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最高审查员]
新皇冠肺炎疫情的来源是野生动物贸易和消费。在疫情期间,该国实施了最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几天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投票通过了一项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杜绝乱吃野生动物的不良习惯、切实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决定。各有关部门已加紧调查和处理此事。记者就相关工作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察院”)。
■记者
在新一轮皇冠肺炎疫情期间,检察机关如何控制野生动物交易和消费?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将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开展更多的公益诉讼。你能具体谈谈相关的计划吗?
■最大检查
疫情的来源是野生动物贸易和消费。要以野生动物保护为切入点,从源头上加强传染病防治。2月10日,最高法、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了《关于惩治危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犯罪的意见》,并对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作出了特别规定根据这一意见,任何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管理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包括设立交易场所、进行网上销售、出售加工食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对于已知或者应当知道受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非法收购用于食品或者其他目的,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以非法收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罪定罪处罚。购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为的是隐瞒或者应当隐瞒犯罪的定罪处罚。
同时,检察机关也在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今年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中央疫情防控规划,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源头防控工作。一方面,严厉惩治非法猎捕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行为,注意发现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漏洞,积极稳妥地探索公益诉讼,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另一方面,要注意发现生鲜和肉类市场检验检疫中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控制措施的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密切关注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公益诉讼,加强对反映强烈侵害民生公益的案件的处理。立足职能,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社会治理,积极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手段推进依法行政,完善相关治理措施,有效防范野生动物保护、食品安全、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等案件处理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引发的疫情风险。
(光明日报记者陈惠娟采访)
光明日报(2020年2月29日,第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