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kswagen.com招贴画新闻3月5日济南(记者徐玲通讯员王银发)记者从山东省卫生厅执法监督局获悉,自新皇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山东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大了卫生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了涉及疫情防控的非法行医案件。近期查处的非法行医案件如下:
案件1:2020年2月6日,临沂市费县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发现朱俊奎未取得《执业医师证》在家中非法从事执业活动,并根据举报进行监督检查时多次救治发热病人。当事人因非法行医两次受到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月18日,朱俊奎被判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第2例:2020年2月10日,烟台市牟平区卫生监督所根据报告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孙金厚未取得《执业医师证》即非法行医,擅自收治发热病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罚款。
案例三:2020年2月18日,菏泽市巨野县卫生计生委综合执法局根据举报,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张长青在一家大型药店非法行医,未取得《执业医师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可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27000元罚款。
案件4:2020年2月3日,淄博市淄川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大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孙予妹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在家中非法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的,给予没收非法所得、药品和器械、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5:2020年2月8日,枣庄市峄城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包建国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即非法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可处以没收药品和1万元罚款。
案例6:2020年2月13日,济南市历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根据举报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陈雪玲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证》的情况下非法行医。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山东省卫生委员会执法监督局提醒广大公众选择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并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拨打当地12345热线或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时查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