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新政_浙江衢州在线开庭 捕食野生动物行为当场判决

3年4月4日,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网上公开审理被告宋某侵权责任公益诉讼案。被告人宋某因猎食国家二级保护野生鸟类、鬣蜥等野生动物,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5.58万元。

野生动物新政

经审理,被告宋某于2016年12月23日在衢州市柯城区曲华街姚刚村附近的一座山上架设铁夹和陷阱,抓获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2017年2月至4月,衢州市曲江区黄坛口乡魏紫村附近的一座山上捕获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土狼和一只獾,导致白鹇和土狼死亡。这三种非法猎杀的野生动物的总价值为55,800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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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被告人宋某因非法捕杀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2019年12月5日,衢州市曲江区人民检察院发现宋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捕杀野生动物损害公共利益,提起公益诉讼。

199法院认为,被告宋某为了满足自己的食欲,在未取得特许猎捕证的情况下猎捕野生动物。其中,白鹇和鬣蜥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明显的缺点。据此,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被告宋某捕杀食用野生动物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损失5.58万元。宋某在法庭上表示,他将认罪,不会上诉。

(中央台记者叶海春,总部,曲周,台,,刘,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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