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加快的趋势。2019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02元,同比增长10.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收入3601元,增长10.5%。营业净收入6214元,增长11.0%。房地产净收入为189元,增长0.7%。净转移收入1899元,增长10.3%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260元,同比增长12.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6个百分点。
来自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增长率2019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238元,同比增长8.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3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收入20347元,增长8.6%。营业净收入4107元,增长6.5%。房地产净收入为4959元,增长9.8%。净转移收入6824元,增长7.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455元,同比增长8.5%,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
总体而言,全省农村居民的收入和消费增长快于城镇居民。2019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增速分别比城镇居民高2.3和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3.04,比去年同期低0.07。(记者胡小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