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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邵先生的村庄原计划作为四川省乐山市中心城区的城市建设用地,但他没有收到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为了了解与自己权益相关的信息,邵先生分别向市辖区政府和市辖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年5月10日019邵先生收到中央区自然资源局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同年6月12日收到中央区政府的批复。邵
认为中央区政府批准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委托北京市关岭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非、实习律师向乐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案将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审理市政府认为原告的复议申请超过了60天的法定期限,不符合受理复议的条件,要求法官驳回原告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申请复议的期限自申请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复议的期限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皇家律师要求法官根据这一条款支持原告的主张。
法院查明,中央区政府于2018年5月7日发布征地公告,原区征收局、原区国土局于2018年10月23日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草案),并于2018年11月30日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土地征收公告办法》第七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土地征收公告之日起45日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被征收土地所有者单位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从法院的判决来看,闹市区推迟了《征地公告》的发布,其行政行为明显违法邵先生于2019年5月10日才收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于同年6月27日向乐山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未满一年。结果,法官采纳了关岭律师的意见。
案件现已审结。王律师一丝不苟的态度使被拆迁人看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邵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