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美丽的青海客户-2月27日,青海省企业恢复生产复工和重大项目复工领导小组新闻发布会在西宁举行,邀请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领导参加。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进一步回应社会公众对《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复产复工工作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企业复产复工和重大项目复产工作的关注和关注在
199会议上,省发改委副主任程树山介绍了《补充规定》的有关情况他介绍说,出台《补充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充分缓解企业创业和重大项目的困难,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通过进一步细化和优化政策措施,努力实现全年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补充规定》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22项主要内容,包括分类做好企业恢复生产和工作的审查,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中小微型企业的商业租金和税费,严禁过度保护和重复隔离,确保企业职工及时复工,充分帮助企业解困,全面推进政策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李顺福对支持工业企业恢复生产和恢复生产作了补充说明。他介绍说,省劳动和信息化厅将发挥积极作用,全面推进全省的防疫和控制,恢复工业企业的工作和生产。加快实施电力、燃气惠民政策,帮助企业缓解电力、燃气和资金压力。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的金融支持,有效减轻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的压力负担。
199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李建立《关于金融支持复苏的补充解释》她介绍说,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管力度。按照“一物一议”、“一企一动”、“一线一策”的原则,加大金融服务保障力度,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11项业务恢复任务的点对点对接和重大项目恢复任务的协调。到目前为止,全省金融机构已为防疫企业提供了4亿元的信贷支持,为企业提供了30亿元的展期或续贷。对重点防疫企业,按照“专务特办、急事特办”的原则,增加财政贴息。截至2020年2月25日,全省贷款余额6650.44亿元,年末累计发放145.27亿元。我们将加强有针对性的金融支持,帮助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金融机构将主动与企业联系,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一级稽查员张敏介绍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全面促进恢复生产工作的规定》中的有关税收政策他说,在实施优惠政策的过程中,青海省税务部门将围绕“四力”要求,加大优惠政策的执行力度,“非接触”税收管理、疫情防控和整体数据服务。认真落实宣传引导、业务准备、服务优化、会计分析、监督考核“五到位”要求,全面履行部门职责,确保纳税人首先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