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官肺炎防治工作中发现刘牟海妨害公共服务行为的通知》
2年2月12日9时,五指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五指山市崔飞花园小区东门门发生居民与物业保安纠纷接到报告后,五指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指派河南派出所值班民警赶赴现场。据现场调查,刘牟海(男,67岁,黑龙江省鸡西市人),住花园小区
199,因未按要求戴口罩,被小区门口的保安阻止离开小区。刘牟海没有听保安的劝阻。相反,他砸了门柱,用头撞了保安,导致居民聚集观看,十字路口交通堵塞。五指山警方立即口头传唤刘海海,对其在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期间拒不服从地区管理规定并有攻击行为的,予以配合调查。刘海海仍然拒绝合作在警察的警告无效后,当警察被迫传唤他时,犯罪嫌疑人刘牟海使用拳打脚踢等暴力手段阻止警察执行任务,导致现场警察的面罩和眼镜被拉下,脸上有不同程度的抓痕。后来,刘海海被控制在警车里。在返回公安机关的路上,刘海海故意损坏警车内的塑料隔板,并向车内的警察吐痰。
五指山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领导,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对刘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海供认了以脚踢、手打、损坏警车、向警察吐痰等暴力手段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2020年2月13日,五指山市公安局依法拘留了犯罪嫌疑人刘牟海。此案正在调查中。
五指山警方提醒:防疫和控制人人有责五指山市政府在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战的同时,广大公众也应主动学习防疫知识,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的防疫工作。共同抗击艾滋病就是对自己、对他人和对整个社会负责。对不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的有关文件,不听劝阻的违法犯罪行为,故意不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