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疫情期间离开湖北_关注!疫情期间湖北地区车辆保险期限自动延长

3年4月4日,按照疫情期间禁止机动车辆的控制要求,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湖北省疫情防控期间机动车辆保险期限自动延长实施细则》,延长了湖北省受疫情影响的机动车辆保险期限

湖北省疫情期间离开湖北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延长机动车辆强制保险和商用车保险单的保险期限,有效期从2020年1月23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政策延长时间以政府公布的防疫控制期为准,全省统一。2020年1月23日起止日期(车辆禁行)为0,省政府公布的车辆禁行取消日为0。

的具体原则是延长在车辆被禁止之日仍然有效的机动车辆保险单的保险期限。延长的天数相当于防疫控制期的天数,保险责任在疫情期间仍然有效如遇流行期间的赔偿案件(包括未决和未决的赔偿案件,不包括停车时坠物的案件),保险单承保公司应按保险责任进行理赔,保险期限不予延长。如果在流行病期间保险没有及时更新,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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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规则:

1。机动车保险期限跨越防疫期的,应当在现行保险单的保险期限内延长,延长的天数为防疫期的天数

2。对于在流行病期间到期的车辆,更新完成后,根据新签署的政策延长更新期

3。对于在流行病预防和控制期间投保的新车保单以及在流行病发生前投保并在流行病发生期间再次投保的保单,保险期延长的天数是从保险开始之日起至政府宣布取消车辆禁令之日止的天数。

4。如果暂停期短于防疫和控制期间已暂停的车辆保单的暂停期,保险期延长的天数应为保单延长期减去暂停期。

5。如果有跨省续保政策,湖北地方保单的保险期限不会延长。

(通过。楚天交通广播电台,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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