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和武汉市是我国新皇冠肺炎疫情的重点地区,正在实施严格的控制措施。目前,一批湖北人滞留在我省。2月27日,为做好对这些人员的关怀,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我省下发了《关于做好防疫期间滞留我省的湖北籍人员的关怀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
向因县(市、区)民政部门防控疫情滞留我省的湖北籍人员提供临时救助服务;滞留青岛的湖北籍工作人员可通过民政热线反映困难需求,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处理;对于滞留青城的湖北籍公民,只要提出正当要求,他们可以通过给予临时救助来解决必要的生活和住宿保障。滞留在青岛的湖北籍人员需要救助的,可按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临时生活和住宿救助,以确保“一切救援都要做”,并首先享受救助。县(市、区)民政部门应设立集中安置点,为无居住条件、无固定住所的滞留湖北籍人员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积极引导滞留湖北人员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并配合相关工作;对于需要从事青年工作的湖北籍人员,当地民政部门应向省民政部门报告。地方民政部门应及时解决湖北籍公民的合法诉求,不应搪塞纠纷。如发现相关线索,将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热线
省民政厅:0971-6127187
西宁市民政局:0971-8295869
海东市民政局:0972-8617323
海北州民政局:0970-8644598
海南省国家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