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法院刑事审判工作_“隔空”审案持续发力!博爱法院一天审理8起刑事案 6起当庭宣判

大河网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博爱县人民法院牢牢把握执法办案的重要任务,没有放松。法院全体法官和干警加班加点,放弃休息时间,利用“云室远程”审判系统和远程系统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开庭,没有错过防疫和审判工作。在审判工作中,院长、院长和老法官带头办案,以身作则,齐心协力做好审判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在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中,法官和警察利用午休时间举行连续听证会,每天审理8起案件。

疫情期间法院刑事审判工作

同一天审理的“被告谎称有能力偿还养老保险待遇,涉嫌欺诈”一案,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至6月,58岁的毕某在博爱县白山商品商店附近的食堂以帮助受害人刘谋平、偿还养老保险待遇为由,诈骗受害人12,000元。之后,他在焦作市万方桥附近毕某经营的一家布店骗走了刘谋芬(刘谋平,刘谋新的妹妹)3000元,理由是他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不够。

疫情期间法院刑事审判工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毕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应依法予以处罚。在审判过程中,毕坦白并自愿认罪。他可以被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第67条第3款和第64条的规定,被告毕某被判犯有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王慧成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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