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桂林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及时奖励全市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防治“疫病”第一线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及时奖励,凝聚全市上下团结一致、共克时艰的强大积极能量。据悉,这也是桂林市在抗击疫情方面,率先在该地区启动的一项及时的奖励工作
《通知》明确指出,此次及时奖突出基层单位的第一线定位,提高了基层职工和集体的奖励比例,重点是传染病防治其中,规定县(部)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奖励人员总数的20%奖励对象主要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面临疫情困难、履行职责、科学防控、措施得力或做出其他突出事迹的集体和个人。
及时奖励标准,紧密联系全市疫情防控大局,着力抓好“五无”:当前是否把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是否在关键时刻勇往直前,勇往直前;是否坚守岗位,在前线指挥,及时给予语音指导,及时控制疫情,及时采取行动;是否做好疫情监测、调查、预警、防控等工作。;是否有效引导和回应公众意见
同时,明确奖励审批权限和比例,严格奖励标准和条件,参与办理全市防疫和特殊重要工作的人数较多,给予二等功(立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总数的1%,三等功(立功)不超过10%,奖励不超过35%;参会人数少的,根据实际情况整体设置奖励比例,以确保该奖项名副其实,该奖项是值得申请的,而不是缺乏而不是滥用。
《通知》明确规定奖励类别包括:通报表彰、嘉奖、三等功、二等功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奖励决定、奖牌或证书由奖励审批机关颁发给及时获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其中,个人奖励1500元,一等功3000元,一等功6000元。同时,对奖励结果进行备案,相关单位将备案材料报送同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部门,并及时存入个人档案或单位获奖集体的文件和档案中,以确保有突出成绩和业绩的集体得到真正的表彰,有勇有谋的个人受益。来源
,记者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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