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工作防护措施_【工作动态】疫情期间解疑难—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召开案件联席会议

疫情期间工作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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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一贯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在认真落实各项防疫要求的同时,也要确保防疫和疫情处理两方面都得到落实。

3年3月3日,杏花岭公安局通过我院联系公安机关检察院,希望我院对裴牟某、马牟某合同诈骗案、李牟某信访案进行工作指导。后来,我院和杏花岭公安局召开了一次联合办案会议。副局长吴平、贾海鹏带领公安干警到我院讨论案件相关事宜。我院党委书记、检察长,副检察长许,第二检察室主任崔金清,第二检察室副主任、值班检察官郭云岩出席会议。在

199会议上,承包商警察详细陈述了案情,与会者充分讨论了现有证据。针对裴、马合同诈骗案,检察长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就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与公安机关进行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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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考虑举报人利益诉求的前提下,孙向荣指出了本案证据的不足,从不同角度为公安机关提供了新的侦查方向和证据收集思路。公安机关表示,孙向荣总检察长的观点为警方办案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警方将按照孙坚的思路积极重新调查取证,尽快查明案件事实。关于李牟某的信访案件,公安机关要求指导下一步工作。经过对案件的综合分析,孙向荣为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公安机关表示,将在检察院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下一步工作。

我院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充分发挥了派驻公安机关的检察院的沟通协调作用。运用这一新的侦查监督机制,我们及时召开了检察官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畅通了检察官与检察机关的联系渠道,确保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实现了对疑难案件的有效引导,严格有序地开展办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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