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准确防控不同地区、不同等级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引导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类实施, 推进基层新皇冠肺炎疫情的差异化、精准化防控,进一步巩固基层卫生服务的“网底”。 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医疗机构预防和控制新皇冠肺炎准确分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地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情况,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协调疫情防控、常规诊疗、家庭医生合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及时就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一是在疫情防控风险低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加强门诊预检和分诊筛查,做好发热病人的监测、发现、报告和转诊工作,恢复正常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二是在疫情防控风险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同城乡社区组织,积极落实“四早”措施,实行网格化和地毯式管理,加强相应防控措施,结合区域疫情防控趋势,逐步有序恢复医疗卫生服务秩序第三,在疫情防控风险高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参与城乡社区综合防控,同时关注辖区重点人群的基本健康和用药需求。
《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承包家庭医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低风险县(市、区)继续推进工作。中高风险县(市、区)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对于孕妇和产妇、儿童、老年人以及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可以通过电话和信息技术开展后续服务。相关随访记录应及时录入居民健康档案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应主动关心签约居民,推进有针对性、个性化的健康教育和疫情防控信息,引导签约居民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对慢性病患者实施长期处方和延期处方政策要充分发挥县级医疗机构在促进资源沉降方面的协同作用,有效提高区域综合防疫控制能力。
《通知》强调,各地要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和防护用品的配置力度,确保参与疫情防控的基层医务人员得到保护。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关怀和支持,确保合理的作息时间加强对在防疫和控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务人员的表彰,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
国家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和控制新皇冠肺炎准确分类的通知
国家卫生保健办公室基层函(2020)177号
各省、自治区卫生保健委员会, 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科学准确防控不同地区、不同等级新发皇冠肺炎的指导意见》的联防联控机制,引导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集中力量,统筹规划,分类实施。 推进基层新皇冠肺炎的差异化、精准化防控,切实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初级保健服务的“净底部”得到进一步巩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一步增强疫情整体防控和日常工作的责任感。自
199新冠状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地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卫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参与疫情防控。它们在有效遏制该流行病在城市和农村社区的传播和蔓延方面发挥了重要和根本的作用。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正在向积极趋势扩展。各地根据疫情综合防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正在逐步有序地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情况,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协调疫情防控、日常诊疗、慢性病管理、健康指导等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及时就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2、科学准确的区划和分类工作
各地要贯彻落实以县为单位实施差别化防治的总体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应配合城乡社区组织在基层实施有针对性的防疫控制措施,并根据区域风险水平做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1)低危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防疫机构一方面要实施区域“外来预防和输入”战略,加强门诊预检和分诊筛查,做好发热病人的监测、发现、报告和转诊工作。协助在关键地区和高风险地区实施回返者管理措施加强公共健康教育,引导个人防护另一方面,要全面恢复医疗卫生服务的正常秩序,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管理等服务。合理安排门诊时间,积极推行预约服务,减少居民就医的排队和聚集。应注意加强内部消毒和环境卫生,防止机构内感染的发生。
(2)疫情防控风险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实施“外防内防扩散”的区域战略,根据低风险地区的各项防控措施,做好观察点的人力、物力和隔离准备。会同城乡社区组织落实“四早”措施,实行网格化、地毯化管理,协助落实辖区内密切接触病例的跟踪调查和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配合疾病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根据《国家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病出院患者随访的通知》(国卫办韩毅[〔2020〕142号),协助实施出院患者随访管理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强化家庭保护措施,防止家庭聚集案件发生协助感染家庭、建筑单位和其他疫点的消毒根据区域疫情防控趋势,医疗卫生服务将逐步有序恢复,确保基本卫生服务的提供。
(3)疫情高风险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协助实施辖区内“内防扩散、外防出口、严管”战略。在中等风险地区采取各种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充分参与城乡社区综合防控,及时协助实施社区控制、限制人员聚集等措施。合理配置人力,关注辖区内老年人、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的基本健康和用药需求。
3。在家庭医生承包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有序发展的防疫期间,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实施家庭医生承包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段,提高服务效率
按照区域疫情防控分类,低危县(市、区)继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高风险县(市、区)应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暂停安排老年人健康检查服务,合理调整儿童保健门诊和预防接种门诊,暂停新生儿面对面和儿童健康检查。对于孕产妇、儿童、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可通过电话、微信、短信、视频、智能语音、区域健康云应用等多种渠道开展后续服务。相关随访记录应及时录入居民健康档案鼓励依托区域卫生云平台实施后续数据沟通和共享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要主动关心签约居民,推进有针对性、个性化的健康教育和疫情防控信息,提供健康教育服务,引导签约居民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进一步提高签约居民对家庭医生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取感。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规定对慢性病患者实行长期处方和延期处方等政策,减少患者不必要的就诊次数。
各地要确保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城乡社区全面实施人均补助标准的新内容,统筹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防疫工作的人员经费、公共资金等支出,创新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方式。
4、充分发挥县医疗社区的支持作用
各地要充分发挥县医疗社区的协同作用,促进资源下沉疫情防控低风险县(市、区)应抓紧建设封闭的县级医疗社区,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疫情防控中的中高风险县(市、区)应加强牵头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和指导,及时为防控能力薄弱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排支持和支持人员,丰富基层防控能力,有效提升区域综合防控能力依托区域远程医疗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辐射沉降县级医疗机构可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的药品配置,满足附近居民对药品的需求。鼓励在基层疫情防控中推广有效的中医药防控方案,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和功能
5、进一步关心和爱护基层医务人员
各地要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力度,部署防护用品,确保基层医务人员参与预防控制疫情的防护装备要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关心和支持,保证合理的作息时间,主动了解和协调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加大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务人员的表彰力度大力宣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务人员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切实增强整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发挥专业在城乡社区防控工作中的支撑作用,逐步推进从综合防控向精细防控转变,重点防控与区域风险水平动态调整相结合, 协调疫情防控和日常医疗卫生服务,注重重点群体和重点环节,为打赢人民战争、全面战争和抗战疫情防控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国家卫生委员会办公厅
2年3月1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