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路,11月19日-最近,中央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系统改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电子收费系统(ETC)的推广应用
《意见》表示,要推进尚未支持移动支付的人工收费车道建设,力争到2019年底支持所有人工收费车道的移动支付产品
对于电子交易相关产品,《意见》规定不得代其他机构发行新的电子交易储值卡,新发行的电子交易储值卡不得再充值。停止添加和发行ETC联名卡。如果用户确实需要,少量非保密免签卡默认关闭。
此外,鼓励商业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积极与交通运输部电子商务配送服务机构对接,建立协同服务模式,提升电子商务配送能力具有法定资格的清算机构可以为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和电子交易分销服务机构的对接提供平台支持,优化电子交易分销流程,拓宽电子交易分销渠道支持清算机构与商业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建立资本风险损失分担等多元化成本分担机制,充分调动更广泛的金融力量参与ETC发行。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指出,ETC欠款超过30的将上报个人信用调查具体来说,支持商业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获得信息主体授权和履行披露义务的前提下,向基础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提交自当前支付交易之日起拖欠超过30天的用户信息。信息保留期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