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19项重磅_我市出台19项措施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记者高洪泉)我市21日发布了《关于支持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其中包括财税政策支持、稳定企业职工队伍、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复工项目启动科技攻关、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优化企业服务环境等6个方面的19项措施,以支持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在财税政策支持下,对国家和省工商部门确定的省内急需防疫物资名单以外的企业,以及从今年1月1日起生产急需防疫物资的新的流动资金贷款和超过职工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分别实行财政贷款贴息和加班工资补贴政策;政府采购采用预付款政策,以确保最大限度地采购用于防疫和控制的紧急物资。指导相关企业在蔬菜和鲜肉蛋制品流通领域实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娱乐等行业企业,以及其他未能及时复工复产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小微企业包容性减税等政策。对因疫情不能按时申报、不能按时纳税且符合条件的,依法优先给予延期纳税申报和延期纳税。优先对防疫相关企业进行退税和免税,支持防疫企业释放产能、扩大生产。同时,做好公益性捐赠的支持工作。

稳定企业劳动力,实施援助稳定政策和就业补贴政策对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下岗或少下岗的企业,退还上一年度失业保险费的50%;对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型企业,如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并减少裁员,6个月内按上年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对开展网上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和学徒培训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在防疫期间开始生产和发放防疫急需物资的企业,吸收登记失业人员半年以上,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对提供就业介绍并成功介绍就业的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给予每200元的就业和创业服务补贴。对新吸收职工并代表职工进行培训的参保企业,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6个月培训补贴。

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和省优惠贷款,确保防疫物资生产企业通过贷款保证防疫物资的生产;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娱乐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陷入困境的小微企业,我们将“不贷款、不放贷、不压贷”;引导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完善贷款展期政策安排,增加信贷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辟绿色信贷申请渠道,努力向符合审批发放条件的防疫企业发放贷款,切实提高银企合作水平。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开展银企对接,在尽量避免人员聚集、联系和满足防疫要求的前提下,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帮助企业复工、开工、攻关,帮助企业稳定生产经营,简化防疫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办理流程。为医疗卫生、材料生产、科研实验、国家重点工程、重要民生工程、数百个需要复工的省市项目等急需建设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因疫情影响或防疫工作需要,不能按期完成合同的,可延长工期。支持科技企业发展,鼓励全市医疗(疾病控制)机构和科技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巩固应急科技研究项目,并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在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方面,对租赁国有资产经营场所的中小企业,租金免征一个月,减半征收两个月。在流行病期间,曾享受财政支持政策的小型和微型企业被引导带头降低租赁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租金。在疫情期间,将优先为各种载体提供政策支持,如商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为租赁的中小企业提供租金减免的企业创新基地。

在优化业务服务环境方面,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实施电话、网站、手机APP等方式。对于确实需要满足的紧急业务,企业可以通过电话实名与业务窗口部门“预约”,商务局将组织人民商务中心窗口单位相关人员进入网站,提供“24小时全天候”全覆盖全流程服务。纳税申报,各种执照,证书和费用可以延期支付,没有滞纳金。

北京市出台19项重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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