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2月24日,省住房和建设厅发布了《关于防治疫情促进建筑业发展的通知》。因疫情未恢复建设的项目,工期顺延。
省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主要责任,成立项目防疫控制小组,组织建设、监理等单位做好防疫控制工作在疫情期间,施工、监理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及时值班的,可以由不少于相应资质的人员接替。
省住房和建设厅“智能建筑”平台建设就业管理服务系统开发了在线“网上就业派遣市场”模块。所有施工企业和项目都可以根据需要及时发布用工信息,方便劳务队伍和人员及时准确地选择工作地点同时,引导农民工就近择业,尽最大努力留住我省农民工,吸引更多外省农民工来我省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的劳动力供应。
我省将优化审批监督服务,其中因疫情已关闭3个月以上的项目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延期。(记者李涛)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