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员会等五部门近日下发了《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防疫工作中恢复工作和生育的意见》2月26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洪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书元、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公安部副部长杜行伟、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介绍了意见的有关情况。
王洪祥表示,全国部分企业陆续复工。针对这一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意见》提出了12项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重点是如何完善法律政策,如何规范执法和司法,如何调解和解决矛盾纠纷,如何提供优质高效的政法公共服务。从
的角度来看,新闻发布会的要点是:
严厉打击干预物流运输、垄断市场、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行为。
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货物、浑水摸鱼,阻碍疫情防控和企业恢复生产。
199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书元表示,人民法院将根据司法职能,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一是严惩歹徒和路霸,插手物流运输,扰乱正常交通秩序。二是依法严惩破坏交通设施罪。三是严惩假冒伪劣产品和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犯罪。四是严厉惩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非法经营犯罪。自
199疫情爆发以来,湖北、江苏、山东等地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审理了部分疫情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维护了疫情防控秩序。杜行伟,,说,公安机关一直在打击各种犯罪活动,阻碍疫情,恢复工作和生殖。他们一直保持高压压制的趋势。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杀、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及涉及非法活动、电信网络诈骗、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他们还严厉打击了具有黑色背景的犯罪行为,如干预物流和运输、垄断市场、暴力收债以及其他非法犯罪活动,如哄抬物价、伪造货币、阻断交通和扰乱生产秩序。
据统计,截至24日,国家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22000起,其中刑事拘留4260人。其中,公安机关破获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案件68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60余人,缴获假口罩3100多万只,防护用品一批,价值1.74亿元。
此外,杜行伟透露,在过去的一个月里,49名国家公安民警和辅警因公殉职。他们以实际行动树立了新时代“人民公安为民”的新形象。一些同志在打击犯罪中光荣牺牲。
涉及企业的案件尽量不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员和财产
张书元表示,人民法院要依法慎重审理相关案件,不仅要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还要确保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恢复劳动和生育。
”依法采取更加宽大的措施,尽量不使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这些强制性措施依法需要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一般应当保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经常项目。原则上,投入生产经营或用于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不得封存、扣押或冻结。对于处于试行阶段的经营者,要慎重使用与拘留相关的强制措施。“张书元说,在积极促进恢复工作和劳动的同时,我们还应该考虑其他因素,例如申请人是否急需钱来治病或救人,或者是否应该优先考虑生命和健康保护。
张书元表示,为了及时高效地处理大量民商事案件,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会关闭诉讼服务。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将实施网上立案、网上开庭和网上辅助执行,提供非接触式司法保护和诉讼服务。
陈国庆还表示,检察机关在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时,尽量不采取强制措施,通过行使检察职能来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原则上,涉及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财产不会被查封、扣押或冻结。对于自首、立功、主动认罪、悔过、对社会危害不大的经营者,一般不依法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陈国庆指出,对于处于调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在押经营者,应当及时审查拘留的必要性。如果变更强制措施不影响诉讼的顺利进行,也没有必要继续羁押,应当及时变更或者建议变更刑事强制措施。
据报道,深圳检察机关自去年起将7家企业涉及的12名企业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的强制措施由羁押改为取保候审,使企业能够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对涉及企业的案件,应尽可能实行认罪、认罚、宽大的制度。
陈国庆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是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后建立的一项新的诉讼制度。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对于涉嫌犯罪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主动认罪、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取得谅解、达成和解、对社会危害不大的案件,检察机关不能不逮捕不逮捕、不起诉不起诉,也不能依法向法院提出轻判建议
陈国庆强调,各级检察机关对符合认罪从宽处理条件的案件,应尽可能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充分发挥该制度在准确及时惩治犯罪、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恢复社会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
妥善处理可能涉嫌犯罪的生产经营活动
陈国庆表示,检察机关要严格打击有碍防疫的犯罪行为,依法惩处有碍复工、复制的违法犯罪行为,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为复工、复制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陈国庆指出,在防疫期间,如果企业为促进恢复生产和满足防疫需要而开展的某些生产经营活动可能涉嫌犯罪,应综合考虑企业经营者的主观故意、有害后果和违法情节,准确认定社会危害性,妥善处理相关法律。
陈国庆进一步表示,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对违反有关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的行为,检察机关要依法提出整改意见。要加强对防疫相关民事执法的检察监督,对影响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损害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执法活动,要及时建议有关部门立即纠正对于与防疫有关的公益诉讼案件,特别是涉及口罩、防护服等重要医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者的案件,要准确把握法律监督与支持复工生产并重的原则,积极拓展办案职能。
最近,合同纠纷的法律咨询有所增加,主要涉及房屋租赁等问题。截至2月24日,中国法律服务网已收到部委和省级平台关于疫情的法律咨询4195条,主要涉及劳动争议、活动争议、民事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侵权纠纷、债权债务、防疫期间社会保障等7类法律问题。最近,涉及合同纠纷的法律咨询有所增加。合同纠纷主要是由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协商增加,主要包括合同的到期和延期、合同的终止、商铺无力经营造成损失的租金减免等问题。购房合同的协商主要是关于因成本增加而导致的价格上涨以及道路关闭后如何按期供应房屋的问题。中国法律服务网为这些咨询提供了及时的建议。
熊选国表示,目前中国法律服务网络提供咨询的平均时间为66分钟,群众满意度达到95.3%在疫情期间,湖北12348热线基本上提供7X24不间断服务。
此外,熊选国还采取措施,为难以重返工作岗位和恢复生产企业的工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例如,审查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的标准将适当放宽。对于与防疫有关的法律援助,如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和工伤赔偿等,广东、山东等地已将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放宽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因疫情无法提供困难证明的,应当以书面承诺的方式提出申请;由于疫情造成企业关闭减员、企业店铺受损、停发工资等民生困难原因,司法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明确免除经济困难人员的复查范围,免除其经济困难的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