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清晨7时许,一名老大爷在安岳县岳阳镇解放街过斑马线时被车辆碰撞倒地受伤,肇事车辆驾驶人驾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安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受伤的老大爷送上救护车后,进行了现场勘查。侦查民警调取、查看了沿途街面监控后,分析出一辆悬挂“川B”号牌的轿车有肇事嫌疑。民警联系车主,得知该车驾驶人是其子何某某。
何某某在安岳县某乡镇一气井上班。民警驾车赶往气井工地,在工地上发现了悬挂“川B”号牌的嫌疑车辆。经车体痕迹初勘,发现该车前部损坏,有明显、新鲜的碰撞印痕,左外后视镜脱落。
民警在工地上找到了何某某。此时已距离案发近5个小时。何某某百般抵赖,称自己和该车一直在工地,并未外出,但对该车受损原因不能做出合理解释。交谈过程中,民警闻到有酒味,于是将何某某带到医院抽取静脉血液送检,随后将其带回办案区约束至酒醒。
酒醒后的何某某与之前判若两人,如实陈述了其驾车撞人后逃逸的事实。原来,何某某在事发前一天下午6点过跟朋友一起吃饭喝酒,饭后又换地方喝酒,接着再换地方吃烧烤喝酒,喝完酒已是第二天的清晨5点左右。何某某在车内睡了近2个小时,开车准备回工地,行经解放街时碰撞了行人,因为害怕被交警查到酒驾,就驾车逃回了工地。
经检测,何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138毫克/100毫升,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对何某某立案侦查,伤者伤情稳定,正在康复之中。
酒驾害人害己,不仅让何某某可能丢掉工作,遭受牢狱之苦,更让无辜的老大爷受伤。
交警提示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