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应急指挥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公告(第14号)
为便于农民工顺利返回南充市工作,根据四川省应急指挥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统一部署,结合南充市实际情况,现将南充市实施健康申报和认证服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此外,当地村(社区)管理人员需要跨县(市、区)外出工作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免费的新诊断肺炎健康检查服务。对家中的搬迁、医学隔离观察,以及疑似和确诊病例患者的治愈,必须依据相关证明才能申报
2。申请人应使用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四川农民工健康申报查询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健康申报证明从乡(街道)、村(社区)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秩序地分阶段、分批接受卫生服务
3、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需要外出工作的申请人提供流行病学史调查和体温检测的依据,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免费发放《四川农民工健康申报证》
4、《四川省农民工健康申报证》在全省范围内通用,自签发之日起3日内有效。只有报关员回去工作时才使用。重返工作岗位后的健康状况由当地管理部门决定。对于持有此证的其他市(州)人员来我市工作,各县(市、区)和当地就业单位必须予以认可和衔接,并将持有此证的人员纳入本地区村(社区)服务管理
5。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专班,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组)、街道(社区)有序开展农民工健康申报和认证服务
6。申报人未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卫生申请认证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未如实出具相关证明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7、健康申报证明从2月17日起,直至新皇冠肺炎疫情解除
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应急指挥部肺炎疫情
2年2月16日020
来源: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应急指挥部肺炎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