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2月19日,该厅于2020年第二季度紧急拨付13.66亿元的市县企业职工养老调节基金,用于保障市县企业的养老待遇。
据了解,此举旨在贯彻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分阶段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采取多种措施稳定企业就业,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在疫情期间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为共同做好抗击疫情工作,省财政厅将在减税、减费等政策下,密切跟踪全省养老保险的收支情况,及时调度资金,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