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未及时复工被扣工资_广东:因疫情未及时复工,优先安排带薪年假

原标题:广东:由于疫情影响,工作延期恢复,

带薪年休假优先考虑

1年25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发冠状病毒肺炎并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妥善处理防控新发冠状病毒肺炎过程中的劳动关系问题。《通知》明确规定,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由于政府实施的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企业不得终止与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密切接触者的劳动合同。

因疫情未及时复工被扣工资

根据《通知》,对于因疫情未返回广东复工的职工,企业经与职工协商后可优先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具体来说,工作时间少于10年且总共工作了1年的员工将获得5天的年假。已满10年但未满20年的,年假为10天。对于那些已经完成20年的人,年假是15天。在带薪年假期间,雇员享有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工资。

为了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通知指出,如果企业由于疫情的影响难以生产经营,可以通过调整工资、轮换、缩短工作时间、等待工作等方式稳定其工作岗位。通过与员工协商,尽量不裁员或减少裁员人数。鼓励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采取集中作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岗位稳定补贴。

在确保停工期间员工待遇方面,《通知》明确规定,如果企业因疫情影响而停产,且未超过工资支付期(最长30天),则应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如果有一个以上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根据员工提供的劳动力,按照双方新商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不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用于企业复工、恢复生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来源:南方+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