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战斗已经进入关键时期。你是否被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上的各种“谣言”和“道听途说”所困扰甚至怀疑?
2年1月18日,我县查处了一起编造和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虚假信息的案件。我们呼吁你们所有人不要相信或散布谣言,并在流行病预防和控制之前表现出公民应有的社会责任感。
县域微信群中的虚假信息传播
2年17月,一位网民在微信朋友圈上贴出视频,称“长江村发现十几个疑似病例,红8酒店被没收”,造成不良影响
2年18日,县公安机关依法及时传唤了李牟华(男,42岁,来自斗湖底镇)到案。经调查,李谋华以虚构的事实供认了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李木华,42岁,发布视频,目前在斗湖底镇租房,是南平一家企业的员工。李谋华在微信群里聊天的时候,为了吓唬大家,在路过洪县第八大酒店的时候拿了手机视频
是当前的一个数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李谋华编造并散布谣言,并通过互联网传播,造成了市民的恐慌和不良后果。
通过批评教育,李谋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对散布虚假谣言、谎报疫情的行为表示悔过
目前,罪犯李谋华已被县公安机关拘留。
网络辟谣报道平台提醒我们:
1。面对这一流行病,我们既不应恐慌,也不应盲目自信。请通过官方渠道了解新闻,不要传播谣言,不要相信谣言,不要传播谣言,要科学合理地处理让我们齐心协力,无风不起浪地赢得这场战斗。
2。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健康,请保持足够的警惕并采取安全措施。请记得去不太拥挤的地方,外出时戴上口罩,不要习惯。经常洗手,不要太麻烦。始终保持通风,不要当真。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
3。虚假信息需要行政责任,也可能需要刑事责任。伪造、传播疫情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伪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刑为七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