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打击防控疫情_五部门:依法打击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防护用品价格等违法行为

关于依法打击防控疫情

2年2月26日,国家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讨论《关于政法机关在防疫期间恢复工作和劳动的法律保护的意见》

《国家商报》记者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央政法委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防疫期间恢复劳动和生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依法打击哄抬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剂等防护用品、药品等民生用品价格,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疫情防控急需的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书元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人民法院将根据刑法和司法解释以及2月10日两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惩治影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的意见》,严厉查处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张书元进一步指出,这些犯罪主要包括严惩犯罪分子和路霸、干预物流运输、扰乱正常交通秩序,包括严惩破坏交通设施罪、严惩假冒伪劣产品罪和医疗器械不合格罪、严惩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非法经营罪,以有效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确保防疫工作顺利进行和恢复工作和生产。

《国家商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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