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哪些行为违法_永兴县水利局:狠招治理疫情防控期间入库游泳、聚集性游玩行为

1992年15日至25日,永兴县疫情呈良好趋势。然而,疫情依然严峻复杂,防控处于最关键阶段。然而,一些居民呆在家里太久了,看到好天气,他们走进水库大坝散步聊天,晒太阳,钓鱼和游泳。为防止疫情扩散风险和不良社会影响的发生,永兴县水利局采取了恶性策略,控制了储存游泳和聚集玩耍的行为。

竖立警示标志营造良好氛围码头和黄水库大坝将设置“疫情期间禁止在河中游泳”、“禁止在库区玩耍”等警示标志。通知禁用物品,在存放点和游泳入口点设置值班观察点,并使用铁丝网和张贴栏杆进行阻挡。

加强河道巡查,发布禁演通知一方面,联防联控咨询点值班人员加强了对进入仓库游泳和聚集观光的劝阻,并安排县水利局人员加强河道检查。另一方面,组织工作人员在微信群里发布“疫情期间禁止在河中游泳”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新皇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加强联合执法和高压治理与乐来镇和边江镇政府共同加强执法对钓鱼、游泳和聚众玩耍的人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当场没收钓鱼工具,强制交给镇政府进一步处理截至2月25日,共有约1200人被劝阻,3起抗命案件得到处理。

疫情期间哪些行为违法

疫情期间哪些行为违法

[来源:永兴县水利局]

版权属于原作者,并向原作者致敬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