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2月18日电(记者李金清)记者昨天获悉,为帮助中小微型企业更好地应对疫情和渡过难关,福州市税务局制定并实施了三项措施,即推迟缴纳社会保险费、推迟申报纳税、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难度。
据报道,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适用于因疫情而遭受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对这些中小企业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三个月。纳税人可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想办税”模块中的“减免税”,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
申请困难救济时,如果纳税人确实无法提供全部申请材料,可以提交紧缺的申请材料。他只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扫描并上传自报的减免税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所属行业、从业人数、上一年度经营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总资产、停业(或停业)时间、疫情造成的损失金额等。纸质材料和短缺材料的补齐时间应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为应对疫情影响,税务机关推出了延期申报纳税服务措施。2月份的申报期延长至2月28日。在延长二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基础上,纳税人因疫情仍难以申报的,可以依法申请再次延期。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特别是生产经营有严重困难的小微企业,税务机关应及时依法批准其延期纳税申请。
同时,税务部门延长了中小微型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期限。疫情期间,企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期限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疫情实际救援时间以省级政府重大突发事件一级应急救援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