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ngxin.com 2月26日据司法部网站报道,近日,司法部发布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司法行政系统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意见》要求将监狱戒毒场所作为司法和行政系统防疫和控制的主战场,全面加强封闭管理措施,坚决消除监狱管理漏洞,坚决遏制监狱疫情蔓延。
《意见》指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刻认识到防疫工作的严峻和复杂形势,认识到协调防疫工作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们没有放松防疫工作,准确把握当前防疫形势和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为打赢人民战争、全面战争和抗日防疫战争,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反贫困的决定性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
《意见》要求我们坚决打赢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之战,把监狱戒毒场所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的主战场,全面加强封闭管理措施,坚决杜绝监狱管理漏洞,坚决遏制疫情在监狱的蔓延和蔓延。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和疾病控制部门关于防疫工作的规定要求,做好机关、办事机构、法律服务网点的防疫工作
《意见》要求尽一切努力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强调要推进立法和文件合法性审查,修订《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推进《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法律保护。围绕全面“六稳”工作,加快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立法,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工等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相关的法律事务为加强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制定并颁布了《关于推进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法律保障的意见》
《意见》要求,行政执法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应当组织和推动本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抵制防疫措施、暴力伤害医生、非法买卖野生动物、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各类违法行为。监督协调行政执法机构,严格按照法定的处罚种类、自由裁量权范围,防止同事受到不同的处罚,处罚极重、极轻、明显不公正、执法过度等情形。推动行政执法机构创新执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有序推进恢复工作和再生产,及时调整对单位和个人的政府服务,确保工作效率和合法性的统一向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行为、简单粗暴和执法过度等问题,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移交相关执法机构进行处理
《意见》要求加强防疫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涉及囤积居奇、非法牟利、散布谣言、隐瞒病情、拒绝隔离或者恶意传播疫情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依法安全、迅速审理。对于涉及企业复工复产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和行政强制措施,以及涉及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的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依法解决相关纠纷,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加强传染病防控、应急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制宣传加强劳动就业、民生保障和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相关法治宣传,引导全社会依法办事、依法办事大力宣传防疫工作中出现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向社会传递司法行政系统抗击疫情的积极法律能量。
《意见》要求,要全方位地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要切实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疫情相关的矛盾纠纷调查和调解工作制定《律师重返工作岗位和企业恢复生产公益法律服务指南》,促进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安全有序地重返工作岗位和恢复生产要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利用“百度法律援助地图”和“农民工讨回工资绿色通道”方便附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积极为复工复工困难职工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要认真办理相关公证事项,做好不可抗力事项公证书和证据保全工作加强司法鉴定工作,推进网上鉴定服务,积极受理与疫情、恶意伤害医疗等鉴定案件相关的医疗纠纷,及时出具鉴定意见我们要扎实做好仲裁工作,推进网络仲裁。因疫情而面临财政困难的企业,按规定免征费用。
《意见》强调,各地司法厅(局)要加强领导,协调和促进防疫和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转变工作作风,坚决纠正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防止多头向基层重复发送任务和表格,防止以层层叠叠责任的名义将责任推到基层,切实减轻基层和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负担。要鼓励和引导干部,关心一线民警的身心健康,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并按规定落实工作补贴等照顾政策。重视对防疫一线干部的调查和鉴定。对在重要危险岗位上表现突出、责任重大的优秀干部,在第一线入党,在第一线表彰和提拔。严肃战时纪律,依法依规依程序对隐瞒不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等行为进行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