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疫情防控措施_黔西南州金融业十条措施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日前,黔西南州出台《泉州市金融业支持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办法》,进一步加大金融业对黔西南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黔西南州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1。运用“专项再融资+财政贴息”政策,全力保护防疫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强防疫重点企业的申报工作,通过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避免申报企业与银行机构之间的交叉失信,增强申报企业主营业务与防疫工作的关联性,提高申报企业的成功率,鼓励更多企业进入国家和省级防疫重点企业名单,享受中央和省级专项贷款及金融贴息资金的更多支持。

2、增加信贷供应总量,提高融资工作效率一是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的协调沟通,积极争取中国人民银行扶贫再融资、小额再融资、再贴现等专项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二是加强对银行机构落实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不减、增速不降”政策的监督考核,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2019年余额水平,增速不低于各类贷款平均增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将从今年3月起单独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项贷款。第三,围绕黔西南州的产业规划和发展实际,对泉州中小微型企业进行了深入梳理,形成了企业有效融资需求清单。我们还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黔西南州中心支行,推动各金融机构提高融资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缩短对接时间,推动金融机构疫情期间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无限信贷规模”优惠政策更快实施,有效支持行业和企业恢复生产和扩大经营。

3。加强信用救济,支持企业稳定授信督促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灵活运用不还本付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适当减息和减息等措施,满足小微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支持企业稳定的信贷投放,不要盲目撤贷、断贷、压贷。对于在2020年6月底前到期、因疫情需要延期或展期的小微企业贷款,敦促银行在一年内给予展期安排。

4。严格执行优惠利率政策,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加强对银行机构执行中央和省政府各项优惠利率政策情况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国家和省防疫重点担保企业专项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LPR公布的最近一年100个基点的减息限额。 将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比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确保国家反馈的防疫重点担保企业名单上的服务行业市场主体贷款利率低于1.6%,将关系国计民生、疫情造成财务困难的服务行业市场主体贷款利率降低10%以上

5。推进优惠担保政策的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担保机构在融资和信用增级中的作用。一是督促和引导泉州政府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一线服务,简化业务审批流程,落实取消反担保政策的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担保业务,争取省财政厅给予更多担保费补贴,更好地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督促和引导泉州市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尽快清理“4321”股票担保业务,同时有效缓解因疫情确实无力偿还的小微企业贷款的还款压力,争取尽可能多的省级财政补偿资金。二是向国家金融担保公司注入年度工业发展基金预算资金,提高金融担保公司的金融担保能力,加强资金使用效率跟踪,督促金融担保公司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扩大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担保覆盖面。三是加强对退伍军人、网上商家、精准贫困户、大学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人员的动态调查、整理和信息共享,推进国家人民社会服务局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对小微企业300万元以下贷款的贴息,让更多创业就业人员受益于个人创业15万元以下贷款担保和贴息政策。

6。充分利用银行机构的专项审批授权,促进更多企业和项目贷款更快地落地。督促各县(市、新区)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对接,尽快确定防疫物资采购、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融资对象,以缩短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时间,提高融资效率,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疫情期间落实提高市(州)分行贷款审批额度的政策,实现更快、更多的信贷审批,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疫情期间对黔西南州紧急贷款的信贷审批额度不低于省级平均水平。

7、充分发挥政策金融作用,做好公共卫生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政策落地一是督促相关县(市、新区)加快落实政策性银行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的信贷投放,提高政策性银行的信贷利用率二是组织县(市、新区)规划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并邀请政策性银行提前介入,确保2020年政策性银行批准的项目和授信额度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重点加强县级和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医疗社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残疾人康复设施、偏远医疗设施、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村容村貌处理的标准化。

8、充分利用小微企业增加信用集合债券融资工具,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根据黔西南州产业和企业发展规划,认真梳理州内优秀国有和民营企业,选择国有企业作为发债主体,充分利用“绿色通道”有效推进小微企业增信集体债券的申请和发行,为黔西南州产业培育和企业债务化解筹集资金。同时,督促贷款银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债券贷款资金和银行自营贷款资金之间建立“防火墙”,加强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对资金使用企业实施反担保措施,确保债券资金安全

9、发挥保险作用一是鉴于金融机构为公安、社区等一线防疫人员、一线医护人员、支持湖北新皇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医疗团队人员、小微企业员工提供免费的疫情专属保险,应及时与相关银行和保险机构对接,尽快向银行和保险机构提供相关人员信息清单,确保有效的疫情防控保险覆盖面和企业复工复产。二是尽快批准纳入“流动扶贫人员短期失业保险”,覆盖流动扶贫人员在疫情期间的就业情况,确保因疫情无法重返工作岗位的人员从2月10日起享受不超过90天的失业补偿,按照每天15元的补偿标准,补偿期为15天。

10、加强服务保障一是建立政府和金融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州政府常务副省长、州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为召集人,各相关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定期安排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研究协调推进各金融机构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形成政府、金融、企业联合工作机制。二是设立专门的金融协调服务班。州县两级财务室牵头,各相关部门集中派出业务骨干开展工作。成立专门的州县金融工作协调服务小组,明确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成立微信工作组,确保政策安排、企业需求和工作信息首先得到沟通和共享。日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将得到迅速和协调的解决。三是开通金融协调服务热线州、县级专业班开通了金融工作协调服务热线,并向社会公布。通过收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工、扶贫等领域的金融服务需求,督促各相关承办单位及时妥善处理,推进热线办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第四,建立金融机构快速反应机制。金融机构的州、县分支机构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以支持新皇冠肺炎疫情的预防和控制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他们主动满足各相关领域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并在其营业场所设立“金融服务区抗击疫情”,为与疫情相关的行业和企业提供专属金融服务。五是建立疫情期间的奖惩机制由国家财经办公室会同国家金融办和国家财政局,将银行信贷支持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纳入“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对于支持力度大、成绩突出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黔西南州中心支行和黔西南州银行保险监管局将在监管、考核和评价方面给予积极奖励。对于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金融机构,国家财经委将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并通知其上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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