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新皇冠肺炎流行期间的农业供应和农业生产,促进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2月20日,江西省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发布了关于农业行政审批事项的三项便利措施
许可证可以延期进行年审在疫情期间,经省农业和农村厅批准颁发的兽药、饲料、农药、农作物种子、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或超过续期申请期限,且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提交申请的,可以延期在新的许可证更新之前,原证书应被视为有效。疫情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简化审批程序因疫情影响,申请人不能及时提交市、县农业和农村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或现场审核报告,相关手续将暂时豁免并按时批准;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审批申请因疫情原因无法提供审查和检验报告的,样品审查和检验程序暂免,申请将按时获得批准。申请兽药、饲料、农药、农作物种子、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受疫情影响无法进行现场核查(审查)的,可先自行申报承诺,告知承诺,进行远程视频审查,疫情结束后再组织补充核查。
优化审批服务申请人可以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行政审批,也可以将申请材料(电子扫描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省农业和农村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如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或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省级农业和农村工作部门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将纸质材料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至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完成后,省农业和农村厅将通过快递将结果邮寄给申请人。(记者钟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