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疫情的农业措施_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出台帮扶农产品出口企业五项措施

人民网北京2月25日电(张贵贵)为应对新一轮皇冠肺炎疫情对我国农业出口企业的影响,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近日制定了五项措施,为疫情下的农业企业提供服务,即

帮助企业妥善处理2020年5月底前举办的

境外农业展会的境外参展事宜。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不同展会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并通过与展会主办方的积极沟通,申请展位费退款或转作下次使用,以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参展商的损失。同时,农贸促进中心将积极为企业推荐替代展会,为疫情缓解后企业出国参展提供指导。

为出口受阻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通过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合作,依托其“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综合法律支持平台”,农业贸易促进中心积极为因疫情导致出口受阻的农业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帮助企业应对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针对疫情导致部分出口市场暂时限制或禁止中国农产品进口的情况,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相关司局的指导下,及时分析和评估这些措施的合理性,并利用相关工作联系机制与相关成员进行沟通和协商。它以科学证据和国际规则为基础,努力促进解决由疫情造成的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积极宣传中国疫情防控成果和农产品安全

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充分利用各种国际会议和国际活动平台,加大国际宣传力度,客观介绍中国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的措施和取得的巨大成就,系统宣传中国出口食品安全检验标准和程序, 使相关市场参与者充分了解中国农产品的安全性,消除他们对中国进口农产品的担忧,减少疫情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为重疫区出口企业提供优惠服务

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加强了全年农业贸易促进总体规划。在疫情解除后组织的展览、培训等活动中,对湖北等疫情严重省份的农业企业给予减免展览费等优惠政策。结合企业需求,开展专项推广、专项培训等活动,帮助企业快速恢复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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