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2月21日讯(记者张夏、记者陈咏)21日下午,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快速仲裁程序,公开审理了一起网上远程视频寻衅滋事案。在法庭上,被告人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记者了解到,此案是国家有关部门下发《关于惩治危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以来,扬州市首例妨害肺炎防控的刑事案件
试验场地记者
了解到,2月10日下午,被告人季某欲强行通过该村的防控检查站,未持许可证前往鱼桥村。当当地防疫人员如山牟某劝阻时,山牟某拒绝配合,辱骂并殴打防疫人员,造成山牟某鼻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
被告冀某经审理,
宝应法院认定被告冀某在防疫期间拒绝配合防疫工作,随意殴打防疫人员。情况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季某有翻供、翻供和处罚的情节,但又是累犯,他作出了上述判决。
据了解,为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法院在征求其意见后,为其指定了辩护人。与此同时,在充分听取受害者意见的基础上,法院采用快速程序审理案件。由于防疫和控制的需要,宝应法院依靠远程视频系统在四个点与县检察院、看守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连接,并进行“无接触”听证。公诉人、被告及其辩护人通过远程视频参加了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