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
52[2020]甘肃省人民协会
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财政局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延长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的通知, 各地州、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决定和部署,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保险工作,维护参保人员权益, 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延长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的延长
缴费年限的延长包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2,适用对象
1。本省参加社会保险和缴费单位;
2。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
3。城乡居民
3、延长支付期限
防疫控制期,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推迟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支付、逾期支付等业务,期限延长至疫情解除公告后三个月内,延长支付期限不收取滞纳金
4、防疫期间缴费方式
(1)缴费申报
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互联网、邮件等方式申报缴费单位、缴费类型、缴费金额等信息,申报受理电话、专用邮箱(或QQ、微信)和当地税务机关公布的邮寄地址
(2)缴费
1。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的,应确保社会保险费缴费账户余额充足,税务机关核对社保机构推送的数据信息后申请扣款。
2。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单位未签订三方协议的,保险费一次性全额转入税务机关指定账户。税务机关核对社保推送信息数据后,发出银行查询缴费通知,通过邮件或预约方式送达缴费单位。付款人应前往指定银行确认付款。
3。如社保部门无法推送核准信息,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单位将一次性全额转入税务机关指定账户,并通过网络或邮件提供电子或纸质收据,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申报。
4。工业企业税务部门征收的养老保险费,可在2020年1月收费的基础上,由社保机构核定。根据批准的数据推送和三方协议的签署,社保机构可以分别通过上述方式申报缴费。疫情结束后,社保机构将进行清算,弥补长期和短期损失。如果
未移交税务部门征收,工业企业社保机构应在2020年1月费的基础上直接缴纳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疫情结束后,社会保障机构应当进行清算,弥补长期退款和短期补偿。
5。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并可在疫情宣布解除后三个月内缴纳。
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期限为个人年度缴费,可在疫情解除公告后三个月内缴纳可通过农业商业银行、农业银行棕榈银行应用、光大银行云支付应用、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等进行支付。
7。对于确实需要现场处理的特殊紧急服务,按照“特殊事务、特殊管理”的原则,通过电话或网络预约后,将按“一对一”方式分别处理,同时提供“承诺制”的空缺服务。
(3)缴费凭证
用人单位需要缴费凭证时,可在疫情结束后向税务机关申请发放如有紧急特殊要求,税务机关将在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发出申请后提供免费邮件服务。
(4)缴费记账
社保机构根据税务机关推式汇总数据记账不能推送的数据,根据纳税凭证或综合费缴款书等通过互联网或邮件提供的缴款凭证记账开立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银行将收入报表反馈给财政税务机关,并通过互联网、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给社保机构。用于同步记账。
5。确保延长保险支付期限的实施。
个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地位,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延长参保缴费年限对防疫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配合做好与延长参保缴费年限相关的信息系统调整、数据推送、信息补充等工作,及时处理特殊情况,切实保护和维护参保单位和个人在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中的权益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