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的通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设律师、企业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鼓励为涉及农民工的防疫政策提供法律咨询,为生产、经营和供应与防疫有关的食品、医疗和建筑产品的企业和工人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在线平台,引导农民工优先获得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对于那些向窗口申请处理拖欠工资案件的人,他们将免于审查经济困难,并将打开一个"绿色通道",以便申请能够在同一天被接受和接受。深化便民服务措施,依托司法部和当地法律服务网络“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信息咨询与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处理等工作。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部联合,明确施工总承包商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公告栏,标明法律援助申请渠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通知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和动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根据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安排,采取适当措施调查矛盾和纠纷,特别是要定期调查疫情期间农民工和其他下班回家人员集中的地区,及时发现各类矛盾和纠纷。要充分发挥各种调解组织在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把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作为调查和调解的重点内容之一,及时发现隐患线索,实现小问题早抓,及时有效地依法调整化解矛盾纠纷的各项措施。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深化普法宣传,组织专家对企业复工延误、被隔离人员劳动关系、疫情期间社会保障等与农民工相关的社会问题进行解释和回应。加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职能的宣传,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北京青年报记者高宇阳
编辑/张莉
校对/柏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