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2月25日电(记者李鹏)记者从河南省住房和建设厅获悉,为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疫情,促进复工生产,河南省近日出台了一系列建筑企业防疫复工联合措施,允许空置公租房作为返工人员的临时隔离设施,并规定新开工项目可暂免农民工工资保障
措施要求在防疫期间实行施工现场开(复工)备案制度的地区,住房和建设部门应在企业申请复工后24小时内主动完成审批。优先确保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如城市旧住宅区改造、经济适用房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季节性强的园林绿化项目加快复工。在疫情控制期间,各地公共租赁住房的空置房屋可作为再就业人员的临时隔离设施,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限将由各市县确定。
为了有效减轻建筑企业的负担和财务压力,本办法还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其中,建设项目以现金形式已经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以用保函代替;在疫情期间,新的建设项目将全面实施实名制管理,并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进行数据连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将予以豁免,并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以现金或保函形式支付。
鉴于施工企业履约困难,《办法》规定,防疫期间建设项目的防治措施费用可计入工程成本,因人工和建筑材料价格变动而增加的工程成本应根据规定和事实进行调整。因防疫、控制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延长合同工期,免除违约责任。停工的损失和费用应由合同双方合理承担。
此外,本办法还决定延长疫情期间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的资质有效期。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企业资质和人员资质的有效期为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