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售楼部疫情复工方案_红河州出台11条措施稳定房地产市场和促进建筑项目复工开工

房地产售楼部疫情复工方案

2年24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稳定泉州房地产市场、促进建设项目复工的需要,在坚决打赢防疫和控制战争、促进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研究制定了11项措施,为国家房地产发展提供政策支持,要求各县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附件是

:“红河州防疫期间稳定房地产市场和促进恢复建设项目的11项措施”

1、

1、州、县(市)住房和建设部门设立专门班,定期研究和判断房地产和建筑业的情况,协调和指导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创造复工条件,争取复工和尽快开工

2、

商品房预售条件均按投资额计算。申请预售的项目投资超过25%的,可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审制度。如果要求完整,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和认证,缩短审批时间。

3、

商品房预售金额中用于办公和管理的费用,可从总额的10%提高到20%;竣工验收的住宅项目未售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期限相应顺延;对于不能按期竣工验收交付的项目,交付期限相应顺延。

4、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网上销售服务,满足购房者需求电子签名技术可以用来实现网上签订房屋销售合同,“不开会”进行处理各州、县(市)积极组织“网上房展会”促销

5、

积极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协调,对恢复(启动)项目给予优惠金融支持,加快实施州际和县(市)区域贷款信用调整,确保项目不因资金原因停滞不前;对于企业已经获得的贷款,要实行贷款展期政策,确保银行不贷款,继续贷款,保持贷款压力,确保企业正常经营。重点支持复工复产所需的生产资料、人员工资和支付上下游贷款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并给予

利率优惠。

6、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收取40%,商品房竣工验收前收取其余60%

7、

简化建设项目复工手续按照省、州政府和地方防疫部门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得随意增加复工附加条件,复工手续应简化并在1天内完成。如果在低风险区和中风险区没有确诊病例,企业应以承诺方式提前开始工作和恢复工作。

8、

实施新项目能力验收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快速审批机制,加快新项目审批。在防疫期间,将简化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报告和其他施工审批程序,并实施空缺验收和承诺通知。对于手续不规范的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在疫情结束后30天内完善相关信息并办理后续手续。

9、

实施合同工期的延长和工程造价计价费用的调整2020年1月24日,云南省将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直至疫情得到缓解。复工工程合同的工期将合理延长。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防疫费用、劳动工资、材料价格变动和疫情解除后赶去上班的费用,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实际情况,经合同双方友好协商后进行合理调整。

十、

解冻库项目经理竣工验收在防疫期间,在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体系中注册的项目经理在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后可以提前解冻建设单位应出具工程验收证书,并承诺在后期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可办理解冻手续。解冻后,项目经理不会改变合同双方的合同关系。

11、

帮助解决企业困难加强与工业、商业、交通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协调和联系建筑材料和设备制造商,促进材料和设备的有序高效运输,确保建筑材料和设备的持续供应链。多渠道收集消毒、防护用品等防控材料生产、销售、运输厂家的相关信息,加强部门、部门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互联,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畅通防控材料采购渠道

本办法的实施期限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另行通知。记者:赵颖通讯员:李义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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