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散布谣言者_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五常市公安局查处三起网络散布谣言违法行为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武昌市公安局依法加强网络监管,加强24小时在线动态检查,及时查处虚假言论,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和传播有害信息等违法行为,近期成功查处了3起涉及疫情虚假陈述的网络传播违法行为。

疫情散布谣言者

2年10月10日,武昌市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卫国乡的潘牟飞发布了有关疫情数量的虚假信息等不实陈述。根据通知,郭玮派出所立即传唤潘谋飞到公安机关。经询问,潘谋飞于2月10日18:00时在微信群中复制武昌各乡镇疫情信息表,承认了未经官方网站查询而发布信息的违法行为。由于潘在事发后主动删除了视频,并以良好的态度承认错误,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500元的行政罚款。

2年11月11日,武昌市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常山镇居民高牟利在微信上散布关于武汉市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虚假言论,误导他人听信谣言。常山派出所首先把高牟立叫到公安机关。经询问,高谋利承认在微信群发布未核实信息的违法行为。常山派出所对违法者高牟利处以500元的行政罚款

2年1月13日,武昌市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发现武昌镇居民宋某在微信群中发布公安机关关闭该群的虚假信息。在进一步的工作之后,旗智派出所根据网络安全大队提供的信息,传唤宋某到公安机关。经询问,宋某主动承认公安机关在微信上封存微信群体疫情期间虚假陈述的违法行为,并意识到虚假陈述的社会危害性。他当场写了一封悔过书,并说他再也不会做虚假陈述了。由于他真诚的态度和对错误的积极理解,公安机关对他进行了教育和告诫。

警察提示:互联网不是一个法律之外的地方,网络空间是一个法律空间,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律法规可循公安机关将严厉查处那些在互联网、微信朋友圈、微博、头条等新媒体平台上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方式散布谣言、做出虚假陈述的人。,扰乱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希望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规范网络言行,正确关注政府发布的信息,不散布谣言,不相信谣言,不散布谣言,自觉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传播秩序,共同抗击疫情。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