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改革业务规则_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制度发布 新三板深改7件基本业务规则全部落地

随着新年和春节的临近,新三板的“政策包”已经发生了彻底而深刻的变化。1月19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形式指引第11号——向非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声明》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形式指引第12号——向非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统称《公开发行形式指引》);随后,全国证券交易所公司正式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票转让系统面向非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票转让系统面向非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保荐管理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票转让系统面向非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及承销管理规则(试行)》三项业务规则三大业务规则

是第三批由全国股份转让公司颁布实施的深化改革规则,包括一项基本业务规则和两项公开发行业务规则。到目前为止,新三届董事会全面改革中涉及的七项基本业务规则均已颁布实施。

中国证监会表示,本次公开发行的格式标准主要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提出了公开发行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明确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相关方的主要责任;二是明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内容和章节设置要求,要求发行人披露业务技术、公司治理、财务会计信息和募集资金使用等信息。三是规定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制作和提交要求,并列出申请文件目录。

国泰君安成长企业融资部负责人1月19日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公开发行格式标准为中介机构和发行人准备申报文件提供了便利,并对相关的函盖进行了特殊规范和要求,以保驾护航,严格执行新三级公开发行的函盖要求,加强函盖监管,提高函盖质量,提升新三级入选公司的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云南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在公开发行格式标准中,中国证监会要求发行人披露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该规定旨在使申请选择层的财务报告标准与a股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标准保持一致。

全国证券交易所公司表示,《公开发行规则》借鉴了登记制度的理念,对公开发行的主体、条件、审查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承销、进入选择层及相关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和各方在选择层上市的责任等做出了系统规定。

开源证券投资银行团队负责人程1月19日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通过保荐制度进行公开发行。一是最大限度地保证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第二是压缩中介组织的责任。三是进一步消除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的障碍,真正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登记制度理念,为中小企业开辟融资渠道。

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进入选拔层的程序,国投总部副总经理徐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需要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进行推荐。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完成后,应提交申请材料。经过全国股份转让公司的自律性审查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公开发行完成后,符合选择层准入条件的方可进入选择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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