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例涉疫情非法行医_山东首例!擅自收治咳嗽发烧病人,一名“医生”被判刑

2年1月18日,费县检察院对朱某夔非法行医一案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朱某逵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该病例是山东省首例涉及疫情的非法行医案件在

山东首例涉疫情非法行医

审判现场

案件审查

疫情防控期间,费县检察院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疫情相关犯罪案件调查结束后,费县检察院及时启动了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干预,积极引导调查。

2年11月11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费县检察院迅速组织有能力的人员对案件进行审查,并通过远程传讯系统对被告进行讯问。

经检查查明,祝某奎在无医疗资格和两次行政处罚后,仍在自己家中,多次收治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的患者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没有戴口罩和消毒场所等防护措施。朱奎非法行医严重影响了疫情的防控,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

/费县人民检察院和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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