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用户: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利用价格政策降低企业暴发期间生产经营成本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0年第63号)和《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利用价格政策降低企业暴发防控期间生产经营成本的通知》(合肥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函2020年第95号),文件精神是切实降低中小微型工业企业用水成本。我公司对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护企业和在我公司开立水表账号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实行了降低水价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目标
1,合肥市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防护企业及我公司水表账号。2、中小微型工业企业和在我公司开立水表账号;
2、落实政策
实行价格优惠,基本水价下调0.188元/立方米,正常用水量计入
3,实施期
|用水量从1992年2月至4月0204,实施方式
1,新增皇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担保企业名单
为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点担保企业名单(以正式公布的名单为准)涉及合肥市疫情防控重点担保企业,直接实行价格优惠如果在此过程中已经收取了水表费用,我们公司将退还在下一个自然月实际收取的水费。
2年,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型工业企业
2年3月至020年,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型工业企业凭企业相关证明(纳税申报、社保申报等相关材料)、申请及抄表收费通知单(或水表账号)到合肥供水集团营业厅办理一次性审核登记手续根据2020年2月至4月所有符合条件的户数在企业名下产生的水量,未缴费的企业按基本水价的10%办理减免手续(即每立方米减免0.188元);对于已经缴纳费用的企业,退款标准为0.188元/m3。一些使用混合水的工业企业也将实施。
5,申请处理时间
通知从现在起至2020年5月31日
6,电话号码
64421954,64422639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中小微工业企业疫情优惠水价申请表
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