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陈某,长丰县罗塘镇人在今年新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后,当他看到他的朋友圈子里有很多人买卖口罩时,他想出了制造口罩来“赚钱”的主意。在互联网上,该公司向不明物品发布虚假的面具销售信息,谎称有面具出售,但要求在交货前付款。收到钱后,陈某以各种理由搪塞,甚至编造虚假的物流信息,骗取4名受害人18.72万元(2.95万元在案发前返还给2名受害人)陈某的“诡计”很快被发现,并于2月1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199法院认定,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销售商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欺诈。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万元。下令向受害者赔偿从接到案件到开庭宣判,长丰法院仅用了24小时就结案了。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