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特别指出,省级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做好三件事,即“掌握每个党员干部的身体状况,掌握党员干部家属的身体状况,掌握党员干部所在社区的疫情”
《通知》要求,省级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落实“五级书记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任务,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个支部和每个党员身上,鼓励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战斗的党员和医务人员继续发扬艰苦奋斗、战胜困难的精神,做好病人救治和自身保护工作。省政府派驻的第一书记和农村振兴小组成员应该团结起来,领导村里的“两个委员会”,最大限度地遏制疫情的蔓延。
《通知》强调,省级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注意加强防疫先进典型的挖掘和宣传,关心在防疫前线战斗的党员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此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省级机关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将纳入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