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全国抗击新皇冠肺炎疫情之际,2月12日上午,全国政协社会法律委员会召开了“团结一致,依法防控,全面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座谈会。会议由全国政协社会法律委员会主任沈德勇主持。与会成员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就如何依法防控、如何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如何形成共同社会等问题积极提出建议。他们就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弥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中的不足、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达成共识。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李大金建议,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核心是尊重科学。自
199疫情爆发以来,防疫和治疗的决策、部署和实际操作都离不开法律。全国所有的人在行为上都必须遵守法律。法律对于在最大程度上有条不紊地预防和控制这一流行病是必不可少的。中国人民战胜这一流行病的坚定信心和最终胜利离不开法律。目前,我国的防疫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面临着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健全、相关机构设置限制重叠、权责重叠、衔接不畅、控制、部署和处置缺乏精确性和可操作性、基层执法政策简单随意等问题。此外,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在突发事件中的作用不够明确,他们之间的合作不够,这并没有充分体现社会共治的理念我认为,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核心和前提是尊重科学、依靠科学、应用科学,不能照搬应对自然灾害、反恐、反暴力和安全事故的方法。因此,建议1。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必须将尊重科学和职业放在重要位置。法律治理和科学政策应该并重。双手应紧握,双手应用力
2。要重视此类事件的立法、修订和执法,建立和完善科学适用的专门法律体系,确保国家对此类事件的顶层设计和机制体系法治化,确保政策依法实施。
3。重建国家应急管理和控制系统,以确保当此类事件发生时,决策、政策、调整、保障和处置能够有序和顺利进行。特别是建立和完善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共同参与的共同治理体系。政府占主导地位,但它不是万能的。它不能单独行动。它应该指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参与。
4。理顺医疗管理部门、医院和医生现有的体制机制问题,建立一体化的应对体系和保障体系,确保医疗管理部门、医院和医生权责明确、治疗到位、协调有序、保障有力、护理无忧。
5。建立相关部门处理此类事件的长期培训和演练机制。这些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在上岗前必须知道自己应该知道什么,这方面的培训和考核结果应作为上岗的前提。
6。在国家层面建立全民知识教育体系,依托各类基层组织和教育机构,开展全民教育活动,以较少的口号、更多的实际措施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全民应急能力和健康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