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最高几级_最高法: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犯罪

防控最高几级

中央台新闻:2月26日,国家新闻办公室就《政法机关关于做好防疫工作中复工和生育法律保护的意见》举行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书元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关于恢复工作和生育的意见》对惩治影响恢复工作和生育的疫情和犯罪以及相关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人民法院主要从两个方面采取了措施:

1是依法严惩妨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相关犯罪人民法院将依据刑法和司法解释,以及两部门于2月1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惩治危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违法犯罪的意见》,从司法职能出发,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主要包括严厉打击盗匪、干扰物流运输、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等不法分子犯罪,严厉打击破坏交通设施犯罪,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医疗器械不合格犯罪,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非法经营犯罪,有效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防疫工作顺利进行和恢复工作和生产。疫情爆发以来,湖北、江苏、山东等地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审理了一些涉及疫情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维护了疫情防控秩序。

2是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的界限人民法院执行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人民法院依法认真审理相关案件。不仅要有效遏制违法犯罪,确保防疫工作顺利进行,恢复工作和生产,还要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正常经营。根据法律可以采取更宽大的措施,尽量不使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这些强制性措施依法需要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一般应当保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经常项目。原则上,投入生产经营或用于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不得封存、扣押或冻结。对于处于审判阶段的经营者,应当谨慎使用强制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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