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报告
疫情是指挥,防控是责任为有效阻断新发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传播,《江西省预防控制新发冠状病毒肺炎指挥部令》(第10号)第五点强调:“居民应遵守现居住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减少出行,不参加聚集活动。”进出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不听劝阻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自
199疫情爆发以来,我们积极响应号召,全面落实各项联防联控措施,疫情防控取得初步成效。然而,最近有几个人聚集在该市,给防疫和控制工作带来巨大风险,并对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为确保各项防疫控制措施的落实,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周远公安局对龙牟某、李牟某在紧急情况下拒绝执行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的,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天和5天。对王牟某等12人进行批评教育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群众增强预防意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有关部门将严格执行防疫和控制疫情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安全。
周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张岱)
2年2月23日020
资料来源:周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