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2月24日,曲靖市宣威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崔某妨碍公务为由,向宣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此案是曲靖检察机关起诉的首例违反防疫法犯罪案件。为了及时、严格依法惩处各种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争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曲靖检察机关坚持从快到严依法批捕和起诉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本案从接受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仅用了4天时间。在依法保护被告人权利和义务的同时,认真审查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依法认定崔牟牟牟涉嫌妨害公共事务,改变了调查机关立案调查时崔牟牟涉嫌寻衅滋事的性质。 在依法及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充分发挥“逮捕与起诉相结合”的优势,及时指导侦查取证,有效解决侦查环节中的证据问题,从而有效震慑犯罪,确保案件处理质量。
经审查,2020年2月6日,宣威市某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成立了市场管理和人员返回小组,对进出集镇的人员进行防疫宣传,并说服未戴口罩的人员返回。2020年2月8日,被告崔牟某未戴口罩进入宣威市某镇市场。当镇防疫市场的市场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催促返回队劝说崔某某返回时,崔某某拒绝合作,并与值班人员发生争执。争执中,崔某用随身携带的切纸刀抓伤了一名值班人员的头和另一名值班人员的脸。2020年2月9日,宣威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认定,两名值班人员的身体伤害为轻伤。
在办案过程中,宣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实行宽严相济制度,并根据被告人的供述和处罚积极与法院沟通。有人建议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曲靖市检察院宣传部监制